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唐利明  发布时间:2017-12-20   浏览次数:171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寒假在即,各地节日出行和大型活动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容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清醒认识当前学校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各地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增强政治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针对本地本校安全形势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各学校要深入巩

固今年以来各项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成果,寒假前再次深入开展一次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电气火灾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确保安全隐患“零漏洞”。要狠抓风险隐患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风险点,要逐一梳理、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限期整改。要紧紧围绕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室和危化品仓库等重点区域,水电油气设备设施等重点部位,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治。要根据冬季火灾易发多发特点,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的通知》(苏教安函﹝2017﹞4 号)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2017

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校园火灾事故。要充分考虑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和校车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及非法运营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各地各学校要从学校安

全教育工作的实际出发,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等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教育,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安全提示、普及安全知识,引导师生自觉加强安全知
识学习,掌握必备的安全常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养和自救自护能力。元旦、春节、寒假等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要通过开设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演练、家长会、发放家长信等途径,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宣传。切实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农用车、拼装车等不安全车辆。强化学生外出安全教育,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等造成意外伤害。高校要积极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防范不良校园贷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在全国“两会”前,各地各学校要组织开展一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

四、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完善各项学校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积极构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机制,不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着力夯实学校安全工作基础。要抓好技防建设提档升级,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保障校园安全。要重视加强保卫队伍建设,配齐专业安保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校门管理,认真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物品进出询问登记制度,上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校园警务室建设,配备必要的警用器材,严防不法分子入侵校园和外来侵害事件的发生。

五、强化安全应急管理和值班工作。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健

全完善安全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灾害预测预警信息。要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

置能力。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校园安全问题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省教育厅,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请各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高校将本通知要求迅速传达到相关独立学院。


省教育厅

2017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