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开幕式暨“弘扬正气唱响青春”校园十佳歌手比赛的通知

发布人:唐利明  发布时间:2017-11-27   浏览次数:177

 根据第十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决定举行第十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开幕式暨“弘扬正气唱响青春”校园十佳歌手比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7年11月28日(周二)下午13:00
二、地点
学校报告厅
三、相关要求
1、每系安排80名学生观众(附件),由各系部德育干部带队,负责维持会场纪律卫生,并提前15分钟在指定位置就坐,文明观看。
2、请参赛选手12:30进场,按指定座位就座。
3、11月28日(周二)上午8:30分至11:00进行“十佳歌手”暨艺术节开幕式彩排,请各系部通知到位。
四、奖项设置及评比办法
1、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
2、评委初选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最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作为选手最终得分。若出现平均分相同,则按照总分高低进行排名。   

校团委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