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批校级教学能手和校级双师型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唐利明  发布时间:2017-11-29   浏览次数:178

为在全校教师中树立一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方法灵活得当、教学成绩突出的典型,激励广大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将组织开展第四批校级教学能手和校级双师型教师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选工作由学校评审小组组织实施,评审通过的对象由学校最后认定并命名。
    二、评选条件
     校级教学能手和校级双师型教师的评选条件,分别参照《江苏省常熟职业教育中心校校级教学能手评审条例》和《江苏省常熟职业教育中心校校级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常职校[2014]37号文)。
     三、申报办法
1.各系部、处室组织宣传,教师进行自愿申报,在此基础上各系部、处室对照条件进行审核推荐,所在系部、处室填写推荐意见。
2.第一批、第二批校级教学能手、校级双师型教师本次需重新申报认定,2015年学校认定的第三批校级教学能手、校级双师型教师及已获得常熟市级以上相关称号者不需申报。
3.申报材料
     (1)填写《江苏省常熟职业教育中心校校级教学能手推荐表》、《江苏省常熟职业教育中心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表》;
     (2)申报人近三年来的教育教学工作总结打印稿(A4纸)一份;
(3)提供最高级别的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1—2份、公开课证明材料1—2份、教育教学实绩证明材料1份、最高级别的论文1—2篇或课题立项证书1份。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后打包成PDF文档,文件名  部门名+(空格)+教师姓名+申报称号+材料,如  “教师发展中心 范梅芳申报校级教学能手材料.pdf”,  部门打包后统一于12月18日前传到QQ153060014,将在超星平台上向全校教师开放展示。
五、评选日程安排
 1.各系部、处室上报工作于12月18日截止,所需申报材料务必于12月18日前交至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609)。
 2.12月底前学校完成评审工作、公布评选结果并颁证命名。


江苏省常熟职业教育中心校
                                 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