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主题为“魅力校园”的舞蹈比赛的通知
各系部: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给同学们搭建一个展示个性和才华的舞台,让他们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塑造和展现文明向上的职校学生形象,经研究决定在第十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期间举办主题为“魅力校园”的学生舞蹈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魅力校园
二、比赛时间:
2016年12月15日(周四)下午1点
三、比赛要求:
1、各系部选拔2-3组人参加比赛,填写报名表,在12月8日将报名表以及舞蹈音乐上报校团委;
2、抽签时间为12月12日(周一)中午12点30分,在行政楼7楼717室(社团活动中心)进行选手抽签。(注:必须本组选手代表,带好胸卡来抽签,不接受代抽签。待所有选手集中后统一抽签,并现场登记抽签序号,以示公平。)
3、舞种不限,积极向上为主,舞蹈时长限制在6分钟之内。
4、演出服、舞蹈音乐请选手自备。
四、比赛安排:
1、观众:(未定)
2、评委:请德育主任指定一名教师评委,12月8日前连同报名表,一起上报校团委。
3、请各系部观众、评委提前15分钟在指定位置就坐(见附表)。
4、参赛选手:12:30进场。
四、评分标准:
1、舞蹈情感表现20分:要求能够较全面跳出该舞蹈作品需要表达的意义,能够较为完善的用动作表达感情。作品具备打动听众的舞蹈魅力。
2、动作节奏表现 20分:舞蹈动作别致新颖,舞蹈节/奏感强。
3、舞蹈技术技巧 20分:舞蹈动作具备一定的舞蹈基本功底,有一定的技术难度。
4、舞蹈动作整齐 20分:集体舞动作整齐划一,不跳错动作,不走错队型。
5、表演者精神风貌20分:表演者要不慌张,表情自然,面带微笑,带给观众美的享受。
五、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附件1:舞蹈比赛报名表
校团委
2016年11月23日